甘肃诗人高凯最近为了自己写的一首诗成了原告。记者日前从高凯处获悉,高凯诉小米公司、南京机器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诗歌代表作《村小:生字课》著作权纠纷案于10月26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开庭审理。
高凯在诉状中称,2020年5月份,高凯获悉小米公司生态链企业南京机器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米兔故事机(生产企业为南京机器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将《村小:生字课》更名为《生字课》,诗的最后一节第一句诗,“飞 飞 飞上天的飞”,被修改为“天上飞的飞”,录制成时长(01:25)的MP3,运用于米兔公众号,并和米兔智能学习机相结合,提高公众号的知名度,促进商品销售。
高凯认为,小米公司、南京机器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亦未支付任何费用,擅自使用该文字作品的行为,涉嫌侵害其依法享有的修改权、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村小:生字课》是高凯的诗歌代表作之一,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该诗始发于2000年《诗刊》10月“每月诗星”专栏,2002年获中国儿童文学最高荣誉——第五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该诗发表20年来,迄今已经被收入《中国文库》《儿童文学选读》《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优秀文学作品选集》《共和国70年儿童文学短篇精选集》等百余种选集、典籍、小学阅读教材和大学儿童文学教材。
高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老少咸宜的《村小:生字课》是我给这个社会的一点精神贡献,已经不只是我一个人的作品,但我希望通过阳光的公益渠道去传播,而不是让个别人拿去营利,即使是营利也必须给作者打一个招呼。今天,我也不是为了自己一个人的权益在打官司,而是在守护我们共同的精神财富和文化自尊。这场官司,我已经做好战斗到底的思想准备。”
高凯表示,打官司实属迫不得已,这就像看着有人抱走自己的孩子,而自己必须去追赶一样。“打官司只是希望给侵权者一点疼痛,促使其尊重精神劳动,给作家们一点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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