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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怎样的?

发表于:2019-11-06 20:07:00 阅读: 来源:源智知识产权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权利,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每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我们可以转让给他人,从而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因为是权利的转让,所以,我国对于商标权的转让有着严格的要求。那么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怎样的?下面商标注册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商标许可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1、商标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因此合同法第三十九的规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商标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其实并非如此。《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而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非表明商标转让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假如转让人与受让人口头约定转让某一商标,而此转让均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认为上述商标转让行为有效。

2、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是需要核准后才生效的合同。注册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转让合同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只要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成立,这个合同就有效了。

3、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表明商标转让合同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了拘束力,但是这并不表明商标权发生了转移。《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此可见,商标权的转移与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的关系应当是,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是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前提,但是反过来讲,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众所周知,物权的变动采取公示和公信的原则,例如动产物权的转移一般自交付时发生,不动产物权的转移一般自登记时发生。比照此原则,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也采取了以商标主管机关核准并进行公告为公示,并基于上述公示产生公信力。

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怎样的

        二、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包括的主要条款: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 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 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以上就是有关于商标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了,可以看出商标权的转让必须建立在自愿以及合法的前提下,而不符合条件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将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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