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个人还是企业进行商标注册都是需要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商标局进行审核后才能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有的商标在初审公告以后,被别人提出了商标异议,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商标注册公司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是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二、哪些商标会被提出异议
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4、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驰名商标的。
5、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6、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滥用地理标志,致使公众产生混乱的。
7、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
8、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标志权的。
9、初审认定的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三、异议处理程序
1、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四、商标被提异议了怎么办
被异议人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被异议人可针对商标被异议理由做出针对性反驳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注意一些事项,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注册公告后被异议的介绍,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会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如果您需要提商标异议申请或者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都可以委托我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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